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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地公约任命红树林基金会(MCF)理事长雷光春教授为科技委员会主席
红树林基金会 
2020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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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3日,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任命红树林基金会(MCF)理事长、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雷光春教授为科技委员会主席
 

 
此前,雷光春教授曾于2004至2008年任湿地公约亚太高级顾问,于2015至2017年任科技委员会科学委员,2018年至今任科技委员会技术委员,2019年任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委员会委员。这是中国的专家委员首次担任主席角色,标志着我国在全球湿地保护管理领域的科技水平获得进一步的认可。雷光春教授于2018年获得湿地国际(WetlandInternational)Luc Hoffman湿地科学与保护奖。
2018年,雷光春教授担任红树林基金会理事长。在理事会的带领下,红树林基金会依托深圳本地推进湿地修复、开展自然教育等方面的经验,以“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”的战略为核心,逐步梳理出更具专业性和影响力的保护项目,为实现“人与湿地,生生不息”的愿景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战略路径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▲湿地国际理事长André van der Zande先生为雷光春教授颁授Luc Hoffman湿地科学与保护奖

湿地公约,又称拉姆萨尔(Ramsar)公约,1971年于伊朗小镇拉姆萨尔签署,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,也是唯一以一种类型生态系统为对象的公约。
 


▲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NESCO)核证的公约副本
 
湿地公约早于物种迁徙公约、濒危物种贸易公约、气候变化公约、生物多样性公约等,公约宗旨是通过地区和国家层面的行动及国际合作,推动全球湿地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,以此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当前湿地公约已有171个缔约方,是签约国家最多的环境公约。我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。

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,每三年召开一次。每两届缔约方大会之间设立常务委员会(下称常委会)为公约最高决策机构,常委会下设科技委员会(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iew Panel)与宣教委员会(Communication, Education and Public Awareness Panel)两个支撑机构。科技委员会负责对湿地公约提供科技支持,包括国家湿地政策制定指南、湿地保护管理技术指南、向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等,对全球的湿地保护管理具有引领作用。
科技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包括:组织准备委员会会议,并在在秘书处和副主席的协助下开展工作;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实施进度,并确保各项成果及时提交;领导委员会日常工作,并协调常委会各下设工作组向缔约方大会提交决议;任命委员会设立的主题工作组组长,并提供技术建议;与委员会副主席商定监督职责分工;就优先紧急事项与委员会、主题工作组与秘书处协调,确定每三年的优先工作领域与计划;代表委员会参加多边环境公约的科学咨询机构主席会议(CSAB)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政府间平台(IPBES);以及审议缔约方推荐的委员连任资格等。
 

 
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于2021年在中国武汉举行,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该会议,且2021年是湿地公约签订50周年。受中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委托,雷光春教授带领北京林业大学团队为会议提供技术支持。在这一背景下,雷光春教授作为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,可以有力协调缔约方大会与5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的技术资源,将中国湿地保护管理的成就与经验融入到全球环境治理的进程中。同时,雷光春教授率领北林相关团队在中国湿地公约履约事务、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持,其兼任中国国家湿地科技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、湿地保护与修复国家创新联盟理事长,推动成立了东亚-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(CEAAF)与东亚-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伙伴协定(EAAFP)秘书处科学部等研究平台。
来源 / 北京林业大学,本文有调整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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